37. 畢業季來到,教授甲開車前往參加應屆畢業生舉辦的謝師宴,席間禁不起學生熱情地
頻頻勸酒,多喝幾杯,謝師宴結束後,甲呈現幾分醉意,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
但甲自認為沒有問題,仍決定自行開車回家。返家途中,因酒精作用,意識模糊,反
應遲鈍,致擦撞行人乙,乙跌倒在地,幸好當時甲的速度不快,乙僅身體多處擦傷,
未造成嚴重傷害。甲應如何論罪?
(A)甲之行為,僅成立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
(B)甲之行為,僅成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C)甲之行為,同時成立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與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D)甲之行為,同時成立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與刑法第277條故意傷害罪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酒後駕車 和 過失傷害 是數罪併罰思考邏...
未解鎖
同時成立刑法185之3第一項不能安全駕駛...
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
未解鎖
(X)(A)甲之行為,僅成立刑法第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