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若甲公司為未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則關於甲公司之股份及資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
(B)股東之出資不以現金出資為限
(C)股份總數得分次發行,但第一次應發行股份不得少於股份總數四分之一
(D)同次發行之股份,其發行條件相同者,價格應歸一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 B(17), C(169), D(18), E(0) #1187803
統計: A(20), B(17), C(169), D(18), E(0) #1187803
詳解 (共 3 筆)
#2954137
(C)我國現行採取授權資本制度,故而首次發行股份數並無要求
3
0
#7295070
第 156 條
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擇一採行票面金額股或無票面金額股。
公司採行票面金額股者,每股金額應歸一律;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其所得之股款應全數撥充資本。
公司股份之一部分得為特別股;其種類,由章程定之。
公司章程所定股份總數,得分次發行;同次發行之股份,其發行條件相同者,價格應歸一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股票發行價格之決定方法,得由證券主管機關另定之。
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或技術抵充之;其抵充之數額需經董事會決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