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下列何種情形,得提起撤銷訴訟?
(A)甲要求修正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B)乙不服有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獎勵容積規定之函釋
(C)外雙溪居民丙不服臺北市政府公告之士林區外雙溪地區野生動物保育計畫
(D)夜市旁住戶丁不服臺北市政府公告夜市之特定路段實施假日行人徒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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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1), B(317), C(444), D(3618), E(0) #2436364
統計: A(381), B(317), C(444), D(3618), E(0) #2436364
詳解 (共 3 筆)
#4242154
這題的考點很單純,考哪個是行政處分
依行訴法第4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A行政規則
B行政規則
C不確定是法規命令還行政計劃
D行政處分(一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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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0058
C的情況是要針對保育計畫的具體事項才有可能以一般處分、行政處分的性質打行政訴訟。比如為了保育劃分某些地方為禁止進入區域、要求周遭住戶配合計畫做某些事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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