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甲涉嫌殺人未遂,在員警恫嚇之下坦承行兇,並交代兇刀藏匿處。當天警方前往該處搜出兇刀,並將 甲移送至地檢署。檢察官依法偵訊,甲僅言「警詢時所述皆屬實在」,檢察官據以起訴。審判中,甲 抗辯警方對其脅迫,前後兩次自白和兇刀皆無證據能力。依據現行法及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應優先調查甲之警詢自白是否出於脅迫
(B)檢察官應提出警詢錄音或證人等,證明甲之自白係出於自由意志,否則甲之警詢自白無證據能力
(C)因檢察官依法偵訊甲,其證據能力完全不受警詢脅迫甲之影響
(D)法院若是確定警方取得自白和脅迫手段有因果關係,則甲之警詢自白無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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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39), C(1045), D(29), E(0) #3139552

詳解 (共 4 筆)

#6000911
第156條(自白之證據能力、證明力與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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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0308
(C) 因檢察官依法偵訊甲,其證據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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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526
(1)法院應優先調查甲之警詢自白是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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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9438
A、B、D全對,只有C是錯的,檢察官偵訊與警詢,兩者其中之一出自於不正之方法,即適用本條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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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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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1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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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選錯誤的,答案C,因檢察官依法偵訊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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