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針對資優學生訂定計畫時,需考量資優學生的哪些項目? 「1.家庭狀況2.性向3.優勢能力4.同儕相處情形5.學習特質6.特殊教育需求」:
(A)1.2.3.5.
(B) 2.3.5.6.
(C) 1.4.5.6.
(D)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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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586), C(25), D(11), E(0) #870782
統計: A(39), B(586), C(25), D(11), E(0) #870782
詳解 (共 6 筆)
#2237426
第 36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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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331
第 36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
、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
,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
、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
,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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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093
看不到選項啊!可以改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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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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