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內容有四,分別是校務發展計畫、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決議之事項及何者?
(A) 校長交議事項
(B) 學校行政人員人事案
(C) 學校經費執行案
(D) 學校環境規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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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601), B(410), C(802), D(470), E(1) #1244
統計: A(7601), B(410), C(802), D(470), E(1) #1244
詳解 (共 9 筆)
#93127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十二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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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46
| 第 12 條 |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
| 第 12 條 |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
| 第 12 條 |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
| 第 12 條 |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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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557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十二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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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1
第 12 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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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42
手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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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4
還有一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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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0
有四項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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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8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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