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提升教師專業地位之形象,向來是教育界努力的目標,下列何者較不屬於「專 業」的規準?
(A)強調明確的組織分工與協調,組織階層嚴明
(B)注重服務觀念,較不計較經濟報酬
(C)從業人員需不斷在職進修
(D)從業人員需經長期專門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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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1), B(268), C(9), D(8), E(0) #90358

詳解 (共 4 筆)

#145056

 社會學家利伯曼(M.Lieberman)提出的“專業”概念在教育界運用較為廣泛。他認為專業具有以下特徵:

    1.範圍明確,壟斷地從事於社會不可缺少的工作;

    2.運用高度的理智性技術;

    3.需要長期的專業教育;

    4.從事者無論個人、集體,均具有廣泛的自律性(autonomy);

    5.在專業的自律性範圍內,直接負有作出判斷、採取行為的責任;

    6.非營利,以服務為動機;

    7.形成自治組織;

    8.擁有具體化的倫理綱領(code of ethics)

可以說,這是一種結構-功能主義的界定,它明示了作為“專業”的理想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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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262
所以A選項應該要怎麼修改比較好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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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913
擁有專業的組織團體與倫理守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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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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