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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教育行政:教育哲學#73592
科目:教育哲學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試闡釋康德(Immanuel Kant)所謂「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 的內涵,並申論其對人權教育的啟發。(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Mei-jung Chang
定言令式是康德(I. Kant, 1724~1804)說明道德主體在展現一項具有道德價值的行動時所應具備的條件;所謂「令式」,即為「命令的形式」。這是由於康德認為人具有感性與理性的生命,感性常常支配理性,使人無法表現善行,甚至違反道德規則,所以道德法則必須以「命令」(或即義務)的方式呈現。此「定言」的概念乃對「假言」(hypothetical)而言;前者指的是一項行動純因本身是道德的而產生,所以行動的產生純粹基於道德的考慮,而無外在的條件,而後者則指行動的產生是有條件的,是因為行動主體的感性慾望而產生,亦即在「因為…所以…」的意念下,才從事道德行為,而在先前條件消失後,也就不產生道德行為了。因此康德才認為只有出於無條件的定言令式時,才具有道德價值。   在德育的教導上,也期許學生能自發地展現出於定言令式的行動;但是須要理性能力的充分表顯才能達成。故康德認為在實際的教育情境中,必須隨著教育對象的成熟度而調整,即對道德思考能力未成熟者,先行以有條件的方式來教育,亦即可以獎懲方式增強其行為的合道德性,逐漸使之內化成為習慣;然而卻不能只停留於假言令式,而是應以說故事或對話的方式,引導並激發學生理性能力的發展,以提升其道德實踐的無條件性。
詳解 提供者:黑咪

詳解 提供者:fishdenn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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