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員額精簡是指組織有計畫的裁減組織中的職位與工作,依據學者Cameron等人的說法,這種方式包括了一連串由管理者發起及設計的活動,並以增進組織效能、生產力與競爭力為主要目的。
依照這種說法,吾人應將組織員額精簡視為對行政部門的「塑身」,是在追求組織結構的合理化,而不是齊頭式的機關人事精簡。
若組織誤解組織精簡的意涵,而逕以齊頭式的手法進行裁簡,將會造成以下不良的後果:
1.過簡的精簡:指組織因為實施規劃不當的精簡方案,導致組織編制無法達到最適規模,造成員工士氣低落、人際關係適應不良,反而使組織生產力下降。
2.部門、職位、人員的調整失當:在採行組織精簡時,會有部分職位裁併以及人事調動的情況,此時通常會同時面對工作量加重與工作性質改變兩大困境,若在此時出現精簡策略失當的情況,會導致員工士氣低落及績效不彰等有礙於生產力提升的情況發生。
3.增加人事管理成本:員額精簡的目的之一在於減少人事經費,但是不當的精簡策略反而會增加長期的人事支出與流失部份有經驗的人才,導致人事管理成本的增加。
除此之外,還須留意留任者與被裁減者在心理上的負面影響,及其所導致的社會成本等,因此實施組織精簡不可不慎。總之,在籌劃、實施精簡策略時,必須對機關組織的狀況有通盤的了解,並配合情勢予以適度調整,始能達到本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