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與他人共同持分之土地辦理所有權分割登記,甲自有土地與之相鄰,甲雖非前述 土地之所有權人,於地號土地上亦無已登記建物,但主張地政機關核准分割,將減 損土地之整體價值,造成甲財產損害。甲依法提起訴願,遭不受理,嗣後向法院提 起撤銷訴訟。請附理由及法源依據,分析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