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九年一貫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改為自然領域和資訊兩領域,過往在九年一貫中自然課與資訊課皆在第二學習階段(三年級)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後則把資訊課移至第四學習階段(國中)才開始實施。
2.藝術與人文領域改為藝術領域,人文部分自部定課程中移除,可於領域課程中以跨領域統整之方式或以特色課程實施之。
3.原校本課程指各校特色課程,十二年國教的校本課程指「部定課程」加上「校訂課程」。
4.原彈性節數改為彈性課程,彈性節數為比例制,彈性課程改為固定節數制。
5.原彈性節數僅為各校自由發展的特色課程,十二年國教的彈性節數則規畫更有條理,採用ABCD四種類別,特色課程、社團課程、補救教學、其它類別實施之。
6.九年一貫教育理念強調「帶得走的能力」,十二年國教教育理念為「適性揚材,成就每一個孩子」且強調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