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型政府之內涵 企業型政府(Entrepreneurship Government)是指政府部門由一群富有企業精神的公務人員組成,運用各種創新的策略,使原本僵化的官僚體制恢復生機,讓績效不彰的政府機關再度有效運作。 (二)企業型政府之特質 企業型政府的共同特質有以下幾點: 1.重視成本效益:一改過去重入不重出的作風,在非管制性政策領域內設法提升其產出量,並減少其開支,以達到較佳的經濟效益。 2.重視績效評估:以成果與產出為對象,進行量化評估。 3.對執行者授權並課責:給予行政人員足夠的資訊和裁量權,在擴大其創新的方式時,亦要求必須負起完成任務的責任。 4.重視選擇與競爭:採用「標竿管理」的方式,使機關和機關間彼此競爭,從而達到提升行政效率的成果。 5.主張創新與改革:打破經驗法則的制約,運用權變思維面對環境的挑戰。 6.主張法規鬆綁:授予下級或管理者臨機應變的權力,以改善被法規綁手綁腳的困境。 7.主張顧客導向:認為政府不應該只從供應者的角度提供公共服務,更要從顧客的需求面來思考問題。
企業型政府,可說是「政府再造」運動的核心,重點在於培育政府的企業精神與企業行官僚,藉以去除傳統官僚文化的陳腐積習。而其特質,可從Osborne與Gaebler提出的企業型政府的十項原則中來探討: (一)導航型的政府:強調領航而非操槳 (二)社區性政府:授權公民參與監督政府 (三)競爭性政府:鼓勵公共服務提供者之間的競爭 (四)任務導向的政府:以目標和任務為導向,而非以法規命令為指引 (五)結果導向的政府:以實際成果為施政重點 (六)顧客導向的政府:強調建立即時回應系統並重視顧客滿意度 (七)企業型的政府:強調開源,而非一味講求節流 (八)前瞻性政府:具有防範未然的能力 (九)分權化的政府:講求分權,並鼓勵參與式管理 (十)市場導向的政府:強調市場機能優於官僚機制 歸納而言,企業型政府強調的是求新求變且願意承擔風險(即企業家精神),不要太過官僚化,並且能擁有如企業般的彈性與機制,而非讓政府部門成為商業機構。
歐斯本、蓋伯樂 B途徑 引進私部門企業的管理運用再行政部門,以求價低成本、提高效率
特質: 重視成本效益 重視績效評估 授權與課責 選擇與競爭 解除管制 顧客導向 創新與改革
(一)、企業型政府之意涵
意旨政府導入私部門之管理方式,企圖增進組織創新能力,並藉此改善組織績效與達成組織目標
(二)、企業型政府之特質
1.流程再造
2.分權授能
3.企業精神
(1)生產力
(2)市場機制
(3)政策能力
(4)顧客導向
(5)結果導向
(6)分權化
(三)、企業型政府須審慎使用
仍須注意公私領域管理之不同處
所謂企業型政府是指能夠在文官體系中培育政府的企業精神及企業型官僚 而政府之企業家精神指涉的是在政府的體制及運作過程中 具有創新及變遷導向的特質 這些特質能夠積極引發革新的理念 並將此種革新理念轉換為具體的方案設計及政策 並以實際行動體現方案設計 協助公部門解決議題及善用行政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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