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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教育行政:教育行政學#4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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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2年 - 10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教育行政:教育行政學#44231
科目:教育行政學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2年 - 10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教育行政:教育行政學#44231
科目:
教育行政學
年份:
102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特殊教育法第 28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 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針對 此項規定,請就實務觀點,分析說明目前學校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有何種策 略與作為,方能貫徹特殊教育之精神?(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Cleo Chien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乃是針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量身制定的教育規劃,以符合他們的需求。 要能夠準確地了解身障學生的需求,除了有專業的特教老師進行判斷外,也需要身障學生本人以及家長提出自己的需求,以整合兩方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