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普通考試_法律廉政:刑事訴訟法概要#54008
科目:公職◆刑事訴訟法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甲涉嫌侵入住宅搶奪及傷害之犯行,經檢察官以兩罪犯意個別應分論併罰提起公 訴,第一審法院諭知侵入住宅搶奪罪部分處有期徒刑一年,傷害罪部分處有期徒刑 八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四月。試問: 1.檢察官僅就原審判覺關於加重搶奪罪部分之量刑太輕,指摘原審判決適用刑法第 57 條各款事由不當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審理結果,認檢察官未提起上訴之傷害 罪部分,係甲犯搶奪罪時,為脫免逮捕之強暴行為,被害人已達難以抗拒之程度, 甲之所為應已構成加重準強盜罪時,應如何審理與判決?(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