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申訴廠商乙主張,本案得標廠商為丙建築師事務所,其「服務建議書」第拾章「事
務所組織及人員介紹」中竟包含有「協力顧問建築師團隊」—丁建築師事務所;且
第拾壹章「工作人員業務分配、聯絡人、進度表」中丁建築師事務所之人員亦於各
階段實際執行相關業務,不論在基本設計階段、細部設計階段、工程監造、行政人
員部分,丁建築師事務所之人員均占相當比例;同時於第拾參章「相關資格文件影
本」中所附之勞工保險卡亦完全涵蓋丁建築師事務所人員。兩事務所於本案已屬實
質上聯合承攬。本案中機關於招標文件中並未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請問本案應
如何處理?(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