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roux認為教師應該是能夠轉化社會壓迫的推動者,因此有兩項重要的意義如下:
1.教師須帶領學生養成批判的能力,透過反省,以利於未來學生出社會後,所遇到不公不義之事件,付諸轉化的行動。
2.強調教師的主體性,不只是傳統社會中傳遞知識的工具,而是可以透過知識的轉化,達成利社會的行動。
我國教師可有以下三種作為:
1.提供學生反省批判的機會,透過教學課程設計,讓學生多去內省和反思。
2.強調課程中是經驗的重組,聆聽學生的聲音和意見。
3.肯定學生的特質,幫助他們自我認同,並培養其思考能力,進而去付諸行動,以消除社會上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