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介疑似學習障礙學生前,先確認學生在普通教育的介入後仍難以改善。
第一層:篩選,全校性測驗,篩選出高危險學生。
第二層:介入,提供高風險學生一般教育的支持,如:提供小老師、安排座位、補救教學
第三層:提供特教相關服務,看是否學生能適應
第四層:接受特教鑑定
介入反應模式(Responsiveness to Intervention, RTI)
15723教育名詞
一、緣起
美國自1975 年IDEA法案(身心礙者教育法案)對學障給予法定的定義之後,全美每年約有200 至300萬的輕度障礙學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另約有百分之15 至20 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是在普通教育中學習。由於鑑定學習障礙的標準 - 學業成就與智力測驗的差異公式 - 頒佈以來飽受批評與爭議,所以在2001年美國教育部成立國家學障研究中心(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on Learning Disabilities, NRCLD)重新研究鑑定學習障礙的方式。
從成立這個研究中心開始進行研究與調查之後,新的學障鑑定標準 - 介入反應模式(Responsiveness to Intervention, RTI) - 在2004年的新的特殊教育法案中於焉產生。
二、RTI介入反應效果模式
傳統上對於學習障礙的鑑定,是以測驗與處理(test and treat)進行,亦即學生必需先經過鑑定的程序,確認其學習障礙的資格後,才能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但是RTI則將測驗與處理模式改為處理與測驗(treat and test)模式,亦即學生可以先接受介入服務的觀察與篩選,經由這種介入歷程,來評估學生是否有具有學習障礙。有許多學生因為在普通教育的教學環境中,沒有獲得適當的教學,而須要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如果能提高普通教育的品質,學習障礙學生的人數就可以減少。
介入反應模式(Responsiveness to Intervention, RTI)
15723教育名詞
一、緣起
美國自1975 年IDEA法案(身心礙者教育法案)對學障給予法定的定義之後,全美每年約有200 至300萬的輕度障礙學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另約有百分之15 至20 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是在普通教育中學習。由於鑑定學習障礙的標準 - 學業成就與智力測驗的差異公式 - 頒佈以來飽受批評與爭議,所以在2001年美國教育部成立國家學障研究中心(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on Learning Disabilities, NRCLD)重新研究鑑定學習障礙的方式。
從成立這個研究中心開始進行研究與調查之後,新的學障鑑定標準 - 介入反應模式(Responsiveness to Intervention, RTI) - 在2004年的新的特殊教育法案中於焉產生。
二、RTI介入反應效果模式
傳統上對於學習障礙的鑑定,是以測驗與處理(test and treat)進行,亦即學生必需先經過鑑定的程序,確認其學習障礙的資格後,才能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但是RTI則將測驗與處理模式改為處理與測驗(treat and test)模式,亦即學生可以先接受介入服務的觀察與篩選,經由這種介入歷程,來評估學生是否有具有學習障礙。有許多學生因為在普通教育的教學環境中,沒有獲得適當的教學,而須要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如果能提高普通教育的品質,學習障礙學生的人數就可以減少。
步驟二:提昇普通教學成效(第一層介入),主要以補充班級普通班教學與檢核學生在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效。
步驟三:診斷性嘗試教學(第二層介入),以普通班級教學內容為基礎,提供學生相關補充教材。
步驟四:特殊教育鑑定與安置(第三層介入),並進行學障鑑定,依學生的學習表現結果,並進行相關鑑定的過程,排除其它障礙因素,以確認學習障礙的資格。
三、以RTI做為鑑定學習障礙的依據,須具備以下所需要的特徵
(一)需要高品質與研究證實有效的班級教學
(二)全面性的篩選(universal screening)
(三)持續的進步評估
(四)具有研究基礎的第二、第三層介入方法
(五)介入階段的進步檢核(monitoring)
(六)詳實的評量(fidelity measures)
●本資料參考自:
1.特殊教育季刊 民96 年6 月 第103 期 第17-23 頁 介入效果模式的學障鑑定 詹士宜 國立臺南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副教授
2.陳穎の特教考題 部落格
http://blog.xuite.net/kc6191/study/33919371-%E4%BB%8B%E5%85%A5%E5%8F%8D%E6%87%89%E6%A8%A1%E5%BC%8F(Responsiveness+to+Intervention,+RTI)
透過課程本位或班級本位的評量、學生檔案、教師觀察和標準參照的成就測驗監控學生的進步,以及依據學生的回應作教學上之調整。其實施方式為多階層的預防介入模式,常用於評估學生是否具有學習障礙。
步驟一:篩選高危險群的學生,主要在普教中進行
步驟二:提升普通教學成效
步驟三:診斷性嘗試教學
步驟四:特殊教育鑑定與安置
針對學習障礙之學生所發展出的模式,經由這種介入歷程,來評估學生是否有具有學習障礙。有許多學生因為在普通教育的教學環境中,沒有獲得適當的教學,而須要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如果能提高普通教育的品質,學習障礙學生的人數就可以減少。RTI的鑑定學習障礙模式可以分為四個階段評量過程:前三個階段在普通教育中進行,最後一個階段在特殊教育中實施。
步驟一:篩選高危險群學生,主要在普通教育中進行。
步驟二:提昇普通教學成效(第一層介入),主要以補充班級普通班教學與檢核學生在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效。
步驟三:診斷性嘗試教學(第二層介入),以普通班級教學內容為基礎,提供學生相關補充教材。
步驟四:特殊教育鑑定與安置(第三層介入),並進行學障鑑定,依學生的學習表現結果,並進行相關鑑定的過程,排除其它障礙因素,以確認學習障礙的資格。
以融合教育的觀點,學生在最少限制環境中學習,對其發展最有利,一旦發現學生有學習或適應上的困難,需先在原學習環境進行介入輔導至少一個月後,若經評估仍需要更換學生教育安置時,才考慮申請轉介,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強調以提升普通教育的教學品質來減少錯誤的鑑定與安置,也就是延長診斷的時間,順序為提升教學品質→提供補充教材→鑑定→安置。
即學生可先接受介入服務的觀察和篩選,經由介入歷程,來評估學生是否舉有學習障礙,部份學生在普通教育中未獲得適當教學,若提高普覺品質,學障人數就可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