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倫理學
(一)德行論:強調道德人格的優位性,重視人的性格特點、氣質,而非行為的規則,因此它關注的是「行為者」,而不是「行為」的本身,其重點在於「我應該要成為什麼樣的人」,而不是「我們應該做什麼」德行必須透過實踐才能彰顯價值與意義,而實踐必須具備正義、勇氣與誠實等三種德行,藉此養成良好道德習慣,成為個性中的一部分。亞里斯多德是德行論的代表人物。 (二)義務論:主張道德行為的對錯或義務之標準,完全在於該行為規則本身之正當性或義務性。一個行為的對或錯,不是完全決定在行為的結果或目的,同時亦須考量行為者的動機與意願。哲學家康德是義務論的代表人物。 (三)效益論:是以行為產生的整體結果決定行為的道德正當性,換言之,就是主張行為的對或錯完全決定於這個行為所產生的結果或目的,而不承認道德義務或道德行為本身的正當性。快樂主義(hedonism),與功利主義(ulititarianism)皆屬於效益論。
關鍵字:
康德、
亞里斯多德、
倫理學、
德行論、
效益論、
義務論、
行為產生的整體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