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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0年 - 100學年度臺南市立國民中學代理教師聯合甄選 教育專業科目(不含台南文史) 試題#5370 |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學年度臺南市立國民中學代理教師聯合甄選 教育專業科目(不含台南文史) 試題#5370

年份:100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大法官會議今年(2011)作出釋字第684 號指出:
(A)學校處分學生的最高指導原則
(B)加速學生自治能力的培養
(C)明文保障學生權益受侵害時可循行政訴訟控告學校
(D)以上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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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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