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關於行為課程教學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要課前準備
(B)要做教學評量
(C)注重實際行為
(D)以學生為教學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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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1), B(522), C(193), D(2755), E(0) #113490
統計: A(311), B(522), C(193), D(2755), E(0) #113490
詳解 (共 3 筆)
#156654
由「中國幼教之父」張雪門先生所提出
行為課程教學法 盛行於民國49~51年間
目的:幼教以兒童為本位,成就兒童在該階段的身心發展,並培養幼兒獲得根本的習慣以適應環境
意義:
1.幼兒在幼兒園的生活實踐即為"行為課程" 課程完全根據生活 雖基於兒童自然的行為,卻需人工精選
2.以兒童實際行為為中心,只要幼兒能做的,都應給予幼兒機會去做
方法:
1.行為課程是"單元教學" 課程以行為為中心
2.指導上要拋棄成人的主見,確實注意幼兒需求,給予滿足,時刻注意他們的錯誤與困難
3.課程實施時可從幼兒的計畫、知識、技術、興趣、習慣、態度上做指導
內容:
教材以實際生活為取材(包括工作、遊戲、音樂、語文、常識),配合兒童的興趣
特色:
1.主題選擇以教師為主,配合兒童需求
2.教學以教師為主體,強調兒童實際行為發展 由生活中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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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63
行為課程教學法
1要課前準備
2要做教學評量
3注重實際行為
4以「教師」為教學主體。
反覆讓不可能消失
加油加油加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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