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有關學生測驗分數的解釋,哪一項敘述錯誤? (郭生玉,心理與教育測驗,p. 163)
(A) 應以一段可信範圍來作解釋。
(B) 應參考其他資料,作綜合性的解釋。
(C) 應採用團體解釋的方式,避免學生作個別比較。
(D) 應詳加說明分數的意義,並瞭解學生對測驗結果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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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2), B(302), C(3278), D(1473), E(1) #530

詳解 (共 10 筆)

#75214
『要個別解釋,而不要做團體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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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44
要跟自己比,不要跟別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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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13
解釋測驗分數應住意的原則
  1. 解釋測驗者應了解測驗的性質與功能
  2. 測驗分數應為學生保密
  3. 解釋分數應參考其他有關資料
  4. 解釋分數應避免只給數字
  5. 對低分者的解釋應謹慎小心
  6. 解釋分數時應設法了解學生的感受
  7. 解釋分數只做建議,而勿做決定
  8. 採用一段可信範圍解釋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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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12
對於從各式各樣的測驗所得到的分數,要進行解釋時,隨著測驗的功能與特性,一般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方式:常模參照(norm-referenced)以及標準參照(criterion-referenced)。如果我們解釋個別學生的測驗分數,是拿他的分數來和全體學生的分數作比較,則這種解釋測驗分數的方式便稱為「常模參照」。這是一種以「相對性比較」的觀點,來看待個別學生的測驗結果。段考成績排名、心理測驗原始分數轉換成標準分數或是百分等級(percentile rank, PR)等,都是利用常模參照的方式來解釋分數。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解釋個別學生的測驗分數是以描述他在某一個界定清楚的領域上重要工作表現有多好,或是他的表現以達到什麼樣的優良程度等術語來表示時,這種測驗分數的解釋方式便稱為「標準參照」。這種分數解釋的方式基本上是採用「絕對比較」的觀點來看待個別學生的測驗結果。一般來說,醫師執照、會計師、建築師、律師等證照考試,或是汽車駕駛執照考試等等,都不需要注意排名或是與別人的分數進行比較,需要的只是與某一個標準來進行比較,若考生的分數已經高過那個標準,那麼即可發給證書或是給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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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11
摘自 心理與教育測驗 P162--166(郭生玉 民86)
1.輔導測驗結果乃以個人的自我了解及成長為目標,宜用淺白的話語,和藹的態度,引導當事人積極地解釋測驗結果的意義
2.解釋對象應限制為學生、家長、及相關教師。
3.測驗分數只做建議,而勿做決定。例如,不應該對學生說:「依你的性向測驗分數來看,你不應該念文學,應該念理工」因為學生未
來的決定,除了依測驗外,尚須顧及父母的期望、家庭的經濟,以及社會的條件等。所以要避免解釋流於武斷。(郭生玉,民74)
4.測驗分數不是了解學生的唯一資料,為正確了解其心理特質尚須參照其他有關資料
5.測驗分數應避免只給測驗分數,而沒有向學生解釋或討論這個分數所具有的意義。
6.對低分者的解釋應謹慎小心。例如,智力測驗得到IQ65者,勿作這樣的解釋:「你的智力屬於智能不足者」。較理想的解釋應這樣說:「這個分數表示你的學習能力比一般同學低了一點,但是有些像你這種分數的學生,因為好好努力而有不錯的表現。」(金樹人,民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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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68
個別解釋完後   讓學生自己跟自己比較  不要跟團體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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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答案是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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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639
選項 D 對測驗結果的感受,會不會是溫納的歸因論?老師希望學生將測驗的結果歸論於,自己努力而來,而不是能力_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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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8
我覺得是c,要個別解釋,才能避免比較,d...
(共 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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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5
我也選D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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