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 科目: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年份:111年

科目: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23. 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共同委任從事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時,應由期貨經理事業與全體共同委任人簽訂 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共同委任人不得超過多少人,且不得同時包括法人及自然人。共同委任 人為法人時,應以具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企業之關係者為限?
(A)十人
(B)十五人
(C)三十五人
(D)九十九人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803000
未解鎖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 24 條 ...
(共 3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