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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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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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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111984
年份:
111年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23. 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共同委任從事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時,應由期貨經理事業與全體共同委任人簽訂 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共同委任人不得超過多少人,且不得同時包括法人及自然人。共同委任 人為法人時,應以具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企業之關係者為限?
(A)十人
(B)十五人
(C)三十五人
(D)九十九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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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chaoyang.hsiao
2025/03/19
私人筆記#6803000
未解鎖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 24 條 ...
(共 33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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