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洪老師和黃老師、藍老師共同為701、702、703的學生,設計了「走進臺北城」的
課程,由三位老師分別輪流到課堂上擔任國文、歷史及地理的教學,並由三位老師
針對學生完成的分組實作報告共同評分,請問他們採行了下列何種教學模式?
(A)聯合
(B)同時
(C)偕同
(D)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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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1), B(60), C(387), D(4265), E(0) #1806408
統計: A(671), B(60), C(387), D(4265), E(0) #1806408
詳解 (共 5 筆)
#2846184
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 教育大辭書
網址: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06198/
所謂協同教學法,是由二個或二個以上的教師,和若干助理人員,共同組成一個教學團(teaching team),發揮個人的才能共同計畫,在一個或數個學科中,應用各種教學媒體、合作教學,並經由各種不同的方式,去指導學生學習,且評鑑學生之學習效果及教師之協同情形。
協同教學教學團的組織可以分幾種:
(1)由擔任相同科目的教師加上有關助理人員組成教學團;
(2)由不同科目的教師和助理人員組成之;
(3)由同一個年級的教師和助理人員組成之;
(4)不分科目、年級的教師加上全校職員,組成一個大教學團;
(5)由教學團領袖、高級教師、教師、見習教師、教師助手等組成教學團。
※協同教學強調合作的重要
※目前產生了幾種變相的協同教學法:如合班教學(兩或三班合班上課,教師各盡所長合擬教學內容)、交換教學(二或二位以上的教師,各就專長科目,彼此交換教學)、循環教學(教師共同商定,各選專精的若干單元或章節,循環教授該科的所有班級)、相關科目聯繫教學(如兩班合上歷史,再合上地理)、增加助手協助教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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