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在教育上主張藉格物致知,極物窮理,以達到「存天理,去人欲」之目的,是那位學者的觀點
(A)朱熹
(B)陸九淵
(C)張載
(D)王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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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 B(1), C(3), D(45), E(0) #104393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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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1130年10月22日(農曆九月十五日)-1200年),江南東路徽州婺源人。五十二,小名沈郎小字季延元晦,一字仲晦晦庵,晚稱晦翁,又稱紫陽先生考亭先生滄州病叟雲谷老人,諡,又稱朱文公南宋理學家,理學的集大成者,被尊稱為朱子

朱熹是程顥程頤的三傳弟子李侗的學生,在中國,有專家認為他確立了完整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1]。家境窮困,自小聰穎,弱冠及第,中紹興十八年進士,歷高孝光寧四朝。

建陽雲谷結草堂名「晦庵」,在此講學,世稱「考亭學派」,亦稱考亭先生。承北宋周敦頤二程學說,創立代研究哲理的學風,稱為理學。其著作甚多,輯定《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為四書作為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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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熹看來,「存天理、滅人慾」是儒學的精髓之所在。他說「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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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從伊川對理的說明而肯定性即理的理論,「伊川性即理也,自孔孟後無人見得到此,亦是從古無人敢如此道。」[19]「性者,人所受之天理」[20]「性只是理,萬理之總名。此理亦只是天地間公共之理,稟得來便為我所有。」[21]《中庸》說「天命之謂性」。人性來自天命,朱熹以為天命是自然的天理,人依天理,生而有此人性。人性乃是天地之理賦於人,在天原間稱為理,人所稟受的理稱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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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格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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