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根據經濟開發暨合作組織(OECD)的調查,教育決策權力的劃分,下列哪個國 家的中央行政機關的決定權相對較高?
(A)芬蘭
(B)法國
(C)德國
(D)英格蘭
統計: A(735), B(7184), C(946), D(602), E(0) #595405
詳解 (共 10 筆)
以下搜尋到別人整理好的,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Ø 參考網址
Ø 【閱讀書目】謝文全(2006)。比較教育行政(四版)。台北市:五南。
Ø 【摘錄整理】(以美、英、法、德、日、加六國)
一、教育行政運作最終依據
(1) 憲法:美、法、德、日、加
(2) 國會制定的法律:英
◎除英國外,各國教育行政運作的最終法令依據均為其憲法。
◎英國因無成文憲法,而國會的制定法效力又高於不成文憲法,故其最終法令依據為國會制定的法律。
二、最高教育立法機關
(1) 國會:英、法、日
(2) 議會:美、德、加
三、教育行政權分配型態
(1) 中央集權:法、日
(2) 均權:英
(3) 地方分權:美、德、加
四、教育行政獨立性
(1) 綜合制(教育行政隸屬於普通行政之內):六國中央、英國郡、德國邦及地方、加拿大省、法國地方(府)
(2) 獨立制(教育行政獨立於普通行政之外):美國的地方、法國的大學區、加拿大的地方
(3) 半獨立制(某部分獨立):美國的州、日本都道府縣及市町村
五、教育行政機關組織類型
(1) 首長制:各國中央(除加拿大中央無教育行政機關)
(2) 委員制:美國州及地方、英國郡、日本縣及地方、加拿大地方
六、教育行政層級的隸屬關係
(1) 有隸屬關係
(2) 無隸屬關係
◎聯邦制國家的聯邦教育行政機關對地方並無(或少有)監督指揮權,地方享有自治權。但地方各級教育行政機關之間則有監督關係。
七、教育經費分攤
(1) 自行負擔
(2) 經費補助
八、教師任免權歸屬
◎大學教師由大學自行聘辭為原則,國中小教師由所屬教育行政機關或上級教育行政機關任免或核定。日本、法國地方由上級任免,其餘皆自行任免。
九、課程制定
(1) 詳細:法-中央;德-邦。
(2) 大原則:美-州;加-省;英-中央;日-中央。
十、教育行政決策開放度(略)
◎各國教育行政制度與其政治體系密切相關,教育與政治必須相輔相成。
◎各國教育行政制度受其歷史、地理及文經背景影響很大,不必強其一致。能適應環境而運作順暢的制度,就是好的制度。
◎各國教育行政制度基本上是大同小異的,均呈現科層體制的色彩。
◎各國教育行政均以民主開放為其主要發展方向,以民意為其最終依歸。
我查到資料是這樣 但不確定芬蘭… 資料裡面看起來是教育部統籌…這樣我會覺得是中央在主導耶 不知大家有無其他資料??
(A)芬蘭 file:///C:/Users/angela/Desktop/pa000192.pdf ????
(B)法國 :法國在大革命前是君主專制國家,中央集權的精神至今不替,在教育上亦然,一切教育力關的法令、政策、課程等,多由中央決定,全國各地及各學校絕少有自由權定權,全國教育極為整齊劃一。
(C)德國 :教育文化權屬各邦,各邦規定並不同。(教育行政組織分五級:聯邦、邦、省(郡)、郡、縣(市)
(D)英格蘭:教育行政傳統採地方分權,1988教育改革法案實典以來,中央的教育權力有增加的趨勢,但仍由地方負責實際事務
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