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16025
年份:11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56 關於協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檢察官起訴被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被告透過辯護人表達僅願意就偽造署押認罪及受有期徒刑 3 個 月之刑罰,檢察官同意後向法院聲請判處被告偽造署押及科處有期徒刑 3 個月之協商判決
(B)檢察官起訴傷害罪,被告認罪並與檢察官協商表示願受有期徒刑 2 個月之刑罰,如法院發現告訴人 提告已逾 6 個月告訴期間,即不得為協商判決
(C)檢察官起訴誹謗罪,法院同意依檢察官與被告協商結果科處被告有期徒刑 2 個月之協商判決,檢察 官以未經告訴人同意且量刑過輕為由,提起上訴,法院即應認其上訴為有理由
(D)檢察官起訴被告殺人罪並求處死刑,被告透過辯護人表明願認罪且只要不要被判死刑之刑罰都可接受,檢察官遂同意與被告進行協商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A) 檢察官起訴被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