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工作要項」,有關轉銜服務說明,何者錯誤?
(A)國中應於國小特教學生畢業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國小參與
(B)國中應於學生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C)國中相關人員應參與高中(職)召開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D)學生因故離校者,學校得視需要召開轉銜會議,並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 完成通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4), B(34), C(79), D(28), E(0) #3244780

詳解 (共 2 筆)

#6119617
56. 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銜...

(共 2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6353501
(A) 「國小」應於國小特教學生畢業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國中」參與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