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組織和員工對於「員工對組織的貢獻」以及「組織提供的報酬」所抱持的整體期待.個體提供貢獻或努力工作完成組織生產的目的:相對的,組織也要給予個體所要的「誘因」,藉此吸引個體的貢獻.
資料來源:王毅-企業管理
心理契約是植基於人們心中的認知,亦即人們認為自己的貢獻已經得到承諾,將在未來得到回報,因而擬定一份契約來報答對方
http://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32a/ch01.pdf
心理契約
美國著名管理心理學家施恩(E.H.Schein)正式提出的。
他認為,心理契約是“個人將有所奉獻與組織欲望有所獲取之間,以及組織將針對個人期望收穫而提供的一種配合。”
雖然這不是有形的契約,但卻發揮著有形契約的作用。
企業清楚地瞭解每個員工的需求與發展願望,並儘量予以滿足;
而員工也為企業的發展全力奉獻,因為他們相信企業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與願望。
心理契約是“個人將有所奉獻與組織欲望有所獲取之間,以及組織將針對個人期望收穫而提供的一種配合。”雖然這不是有形的契約,但卻發揮著有形契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