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評量 (Teacher Assessment)
◦ 優點 (Advantage):
▪ 教師作為專業工作者,能夠根據評分規準提供具體且專業的教學回饋,有助於「調整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以提升學生學習效能,增強學習動機」。評分規準的使用可以使評量結果更為清晰和具體,協助教師更有效地診斷學生的學習狀態。
◦ 可能限制 (Possible Limitation):
▪ 從課程綱要強調的「多元評量方式」和「不作評比、不公布排名」 可推斷,單一評量方式或過度側重教師評量,可能無法全面反映學生的學習樣貌,且可能因教師個人標準或時間限制而影響評量頻率或深度,導致「無法全面反映學習成效」或「評量負擔過重」等潛在限制。
• 學生自我評量 (Student Self-Assessment)
◦ 優點 (Advantage):
▪ 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的理念相符。自我評量能「培養後設認知的能力」,有助於「提升學生自主學習」,使學生能夠「覺察自己的閱讀理解情況,適時調整策略」,進而「反思、推廣與溝通」 和「發掘自我的真正感受和建立個人價值觀」。評分規準則為學生提供了具體的標準,引導他們進行自我檢視。
◦ 可能限制 (Possible Limitation):
▪ 若學生「未能充分理解前一階段的概念」或缺乏評量經驗,其自我評量結果可能不夠精確或客觀。此外,若學生未被「引導」或「協助」,可能難以有效利用規準進行深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