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年身障特考三等-教育哲學#61235
科目:高普考國考-教育哲學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懲罰理論(theory of punishment)一般有以下四種主張:報應性(retributive)懲罰、 懲戒性(deterrent)懲罰、感化性(reformative)懲罰及恕道性(reciprocity)懲罰, 請分別說明其理論的要點,並討論其學說是否適用於學校教育。(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Chai Wei Chi

報應性懲罰: 以自然主義為根本,不倡導介入當事人的行為,提倡讓當事者自己面對事件所產生的結果。

例如:看見有人在濕滑的地板上奔跑,不出言相勸或嚇阻,等到他跌倒後,他就知道以後不能在濕滑的地板上奔跑了。

懲戒性懲罰:與報應性懲罰相似,但懲戒性懲罰,並不是與之自然發生,而主要是以人為的方式給予相對應的懲處。

例如:警察看見有人闖紅燈,立即地將其阻攔,並給予懲罰。

感化性懲罰:以矯正、治療、預防、教育為主,希望透過感化的方式,給予當事人再一次重生的機會。

例如:看見學生在走廊上奔跑,將其阻攔,並告知其行為的不妥之處,並要求改善。

恕道性懲罰:主要倡導"公平對待"、"分配正義",意指,以公平對待公平,以不公平對待不公平。
例如:以眼還眼。
詳解 提供者:wangziqing023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