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科#108108
科目:教甄◆身心障礙組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 李老師舉辦親職講座以充實家長知能,有家長詢問:「如果孩子告訴父母, 他在學校受到霸凌,家長該怎麼辦?」。如果您是李老師,您會建議家長 怎麼做呢?(25%)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屁桃

懶人包:可以參考深黃色的螢光筆分三個階段作答

依據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依據處理流程可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發現期處理期追蹤期

發現期:我是被霸凌的當事人、家長或耳聞有霸凌事件發生,該如何檢舉、告發?

  • 要檢舉霸凌,可以向老師、學校、各縣市教育局或教育部以口頭、電話、書面、電子郵件反應。檢舉時要以真實姓名告發,否則學校得不予受理。
  • 學校接獲檢舉或知道疑似霸凌事件的發生,最遲24小時之內要向學校主管機關通報。除非調查必要,會將行為人、被霸凌人、檢舉人、證人、協助調查人的身分資料保密。

處理期:檢舉霸凌事件後,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情?

  1. 由霸凌行為發生時所屬學校進行調查,並於若當事人屬於不同學校則皆應派代表參與調查,且不得拒絕參與調查。
  2. 確認受理調查後,3個工作日內會開始進行調查。在調查的時候雙方當事人都會有陳述意見的機會,若當事人未成年則會請法定代理人陪同說明。
  3. 開始進行調查隔日起2個月內要完成調查。若有延長調查時間的必要,最多僅能延長二次,且每次延長不超過一個月(所以完成調查時限最多4個月),並且每次延長都要通知申請人和當事人。
  4. 學校接獲報告2個月內會依據學校規章、相關法規處理,並以書面告知申請人、當事人調查報告。
  5. 學校在接獲檢舉後2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若不受理則需書面通知並說明原因。若是檢舉人在時限內沒有收到通知,或是接獲通知但是不服相關處理,都可以再次以書面向事發學校申請復查。申請復查以一次為限,且學校在接獲復查申請時,要在2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復查人結果。
  6. 若申請人或當事人對調查結果不符,在收到調查報告後20日內以書面申請復查。申請復查以一次為限,並會在30日內以書面回覆申請人復查結果。若對復查結果不服,可以再依據教師法、各級學校學生或相關規定向學校申訴,進行霸凌事件處理。

追蹤期:霸凌事件調查完,且確定有霸凌發生,然後呢?

  • 被霸凌者
    • 學校啟動輔導機制,就當事人及關係人訂定輔導計畫,列出懲處或管教方式、分工、期間,並定期評估是否改善。
    • 評估後未改善,則可以在徵求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後轉介給專業諮商團體、醫療機構、其他政府機關協助處理。
  • 霸凌者
    • 霸凌事件嚴重的話,學校可以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秩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 學校
    • 依霸凌事件成因檢討學校環境、教育方式、輔導資源,並可以委託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等專業人員協助改善。
    • 校長、教職員若有違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視情節進行成績考核、考績、懲戒、懲處或相關法令、學校章則辦理。
    • 校園霸凌調查完成後,將處理情形、調查報告及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之會議紀錄回報給主管機關。
  • 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將校園安全規劃、校園危險空間改善、學校防制、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成效列入考核事項,並定期對學校進行督導考核。
    • 對學校提供諮詢服務、輔導協助、適法監督或糾正。
詳解 提供者:Yun
依<霸凌防治準則>,當知悉疑似霸凌事件,因在24小時內進行通報。依題意,建議家長之方式說明如下:
一、重視孩子反應:支持孩子表達願意處理這個問題,不要輕視或忽視。
二、提供心理支持:保持暢通聯繫管道,降低家長焦慮、憤怒之情緒,並關注孩子情緒。
三、瞭解學校處理:向家長說明校園疑似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及支援措施。
四、建議採取之行動:24小時內進行疑似霸凌事件通報,強調及時介入的重要性。
五、提供資源與支援:心理輔導、相關支持團體、諮商師、心理師,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學生生活。
六、持續追蹤: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繫,追蹤孩子適應狀況,並確保得到適當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