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情行為治療中的ABC理論為:A事件、B信念情緒行為、C情緒結果,根據此理論,引起我們情緒後果的並不是A事件,而是中間的B信念、情緒或行為。
從B介入後的模式為D駁斥非理性信念、E產生新信念、F產生新的情緒或結果。
依照ABC理論模式輔導霸凌行為的學生,可以先與案主討論事件,找出她行為的信念和情緒為何。
根據理情行為治療法的ABC理論,可以採用以下輔導策略:
A:輔導者與學童共同釐清事件的來龍去脈,成因及結果。
B.輔導者引導學生察覺自己在事件發生時的情緒與解讀。
C.引導學生回想當下的情緒與解讀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並給予對事件不同解讀的角度,供學生學習與思考。
A:緣起事件(發生的事情)
B:信念(個人詮釋與解讀)
C:情緒與行為的效果(產生情緒火引發的行為)
ELLIS突出的理情行為治療法中ABC分別代表
A事件
B因事件而有的情緒
C因情緒而造成的結果、行為
教師可針對霸凌事件(A)詢問有霸凌行為的學生因為這個事件有什麼情緒(B)?是憤怒嗎或是難過?再分析後續的霸凌行為(C)是讓別人不愉快的,教導學生以正向的行為以及態度去處理自己的情緒。
A:緣起事件(activating event) 發生什麼事件(霸凌者、被霸凌者,霸凌地點、時間,霸凌行為、手段)
B:信念 (belief) 為什麼會出現霸凌行為。(釐清動機、情緒)
C:情緒與行為的結果(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consequence) 霸凌者要負的責任(醫藥費、校規、法律、家長有連帶責任)、被霸凌者的創傷(身體、心理)
A(activative event)刺激事件
B(belief)信念
C(consequence)結果
D(dispute)駁斥非理性信念
E(effect)效果
F(new feeling)新感覺
A - B - C人格理論是理情行為治療法的理論與實務的核心。
A:是既存的事實、事件、或一個人的行為或態度。
C:是情緒與行為的結果、或一個人反應;此反應可能適當或不適當。
A(緣起事件)並不能導致C(情緒的結果),而是B,它是一個人對A的信念;是B導致了情緒反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