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行教育基本法國家應予保障之權利
二、避免體罰的因應措施
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一、「教育基本法」明定,國家應保障學生的「學習權、受教權、人格發展權、身體自主權」使學生不受體罰及霸凌行為。
二、因應措施
(一)深呼吸:當教師覺察情緒達到巔峰時,可以使用深呼吸策略「吸氣5秒、閉氣3秒、吐氣8秒」的策略,幫助自己調節情緒。
(二)離開現場:教師若覺察情緒不穩定時,可以先暫時離開該現場,到其他地方冷靜,等待心情平復後,再回現場。
(三)請協同老師提醒並接手:協同老師應隨時注意搭檔老師的狀況,可以請協同老師提醒自己的情緒,或請協同老師協助接手處理。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規定,國家應保障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與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二、教師避免體罰的因應措施
(一)教師先穩定自己情緒後,再跟幼兒談,避免教師情緒失控,出現體罰行為
(二)建立好班級規範,減少幼兒出現問題行為的狀況。
(三)以其他方式取代體罰,例如:負增強,透過移除幼兒不喜歡的東西,來增強幼兒良好行為。
現行教育基本法國家應予保障之權利
Ø 學習權
Ø 受教育權
Ø 身體自主權
Ø 人格發展權
避免體罰的管道
l 建立平衡身心的習慣 : 若知道不能體罰,仍選擇此道,那多半是累積的壓力使然,所以老師平常就可以建立平衡身心的習慣,包括冥想、運動、瑜珈等等。
l 了解替代的策略 : 有時候使用體罰的原因是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方式,如此就可以透過同儕討論、閱讀等方式,了解不同情況可以的回應方式,以讓自己在情況中有多點選項。
l 了解緊急狀況可以尋求協助的管道 : 有時爆發在於不知如何求助,因此在平時就可以透過同儕關係與行政部門的協商等方式,了解當情緒緊繃時,有的可以尋求協助的管道。
避免體罰的因應措施:
1.可以改變學生的學習環境
2.用獎勵的方式加以善誘
3.說理或開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