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權及存在主義在生命教育上之推動重點,如下所述:
一、人權
(一)重視每一個生命。每一個生命都有其存在意義,以天賦人權的角度而言,生命自然有生命權在,需教導孩子,給予尊重。
(二)
二、存在主義
(一)重視選擇。在生命中,會遭遇到許多的抉擇,透過生命教育中,人生道路的選擇,使學生重視自己的選擇。
(二)重視自己的價值。生命教育應從自身出發,感受到自己的價值,進一步的感受他人。
(三)與他人之間的關係密切。生命教育不應只侷限在個人,更重要的是與他人之間打破隔閡,密切關聯。
存在主義,存在先於本質
人的存在與物體的存有不可以相題並論
人權:重視不同種族、社會背景、不同文化的人,用尊重的態度和均等的教育機會、民主教育方式
存在主義:重視自己了解、肯定自己、珍惜自己生命與死的意義、存在先於本質、重我汝訊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