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三分式的領導型態
三分式的領導型態-由Lewin、White、Lippett提出。 獨裁式領導: 1、決策權力由首長獨享 2、部屬在執行前,對政策內容與執行方法一無所知 3、部屬欲執行困難時,無辯解的權力 4、部屬若無法貫徹執行,首長常予以處罰 5、部屬與首長之間的位階清楚劃分,兩者距離甚遠 6、有功首長獨享,有過部屬承擔 7、獎勵部屬時,沒有客觀公正的標準,全由首長好惡決定 民主式領導: 1、上下以討論方式溝通,分享決策權力 2、授權部屬,加強其責任感 3、尊重部屬人格,關心其生活需要 4、在決策過程中,對部屬諸事公開,共同面對問題 5、有功大家分享,有過先責己 6、獎勵部屬時,依據客觀事實和標準而定 放任式領導: 1、決策權力由部屬完全承擔 2、組織中缺乏明確運作規範和制度,由部屬自行探索 3、首長不主動與部屬接觸,僅被動提供(需要部屬請求)部屬所需資料及資訊 4、適合部屬特質主動積極能力極強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