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6 甲於路旁拾獲A遺失之皮夾,內有一張金融卡,乃將其取走,並將皮夾丟棄於路旁,隨即持金融卡至郵局自動提款機欲提領現金,然因無法鍵入正確密碼,而未得逞。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將皮夾丟棄於路旁,應成立毀棄他人之物罪
(B)甲無權輸入金融卡密碼,應成立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
(C)甲持有他人之金融卡提領現金,易持有為所有,應成立侵占遺失物罪
(D)甲使用他人金融卡提領現金,而未得逞,應成立不正利用自動付款設備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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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2), B(260), C(2002), D(1581), E(63) #370392

詳解 (共 10 筆)

#2808602
339-2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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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2800

刑法第354條普通毀損罪構成要件,法條明定有「毀棄」、「損壞」、「致令不堪用」三者,實務見解以「致令不堪用」作為最終決定毀損罪是否成立之補充判斷依據,毀損罪之成立以物喪失全部或一部效用為構成要件,僅實行毀棄或損壞行為尚不足以認定行為人是否成罪。


將皮夾丟棄於路旁沒有使皮夾受損或不堪用,不論以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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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8380
其實我是看關鍵字"遺失"意圖不法所有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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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086

民國101年時甲於路旁拾獲A遺失之皮夾,內有一張金融卡,乃將其取走,並將皮夾丟棄於路旁,隨即持金融卡至郵局自動提款機欲提領現金,然因無法鍵入正確密碼,而未得逞。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依樓上幾樓之回覆而將題目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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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810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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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4014

A) 354: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致令不堪用

甲只有丟棄並未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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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5729
是題目出的那年沒有未遂,根本不是題目內有年代設定,這題應該變cd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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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522
有人可以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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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2791

拿走失主的金融卡,至提款機提領現金,屬於本法所稱之「不正方法」。

5eb1649f023c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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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9370
錢包本來就遺失在路邊,依題式也沒有說有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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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292027
未解鎖
補充:(A)甲將皮夾丟棄於路旁,應成立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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