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教師進行班級輔導時,下列哪項技巧能讓學生在問答過程中自由完整地表達意見?
(A)解釋技巧
(B)澄清技巧
(C)摘要技巧
(D)建議技巧
統計: A(1983), B(6984), C(981), D(607), E(0) #331253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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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澄清:是指藉由團體領導者與成員之間的問答過程,使成員自由完整的表達意見,並對個人情況進一步的探索。
2.面質:指諮商員負責的指出當是人行為中的矛盾,歪曲及逃避的部份,協助當事人了解其破壞性行為及未曾善加利用的資源。
3.立即性:諮商員與當事人就目前發生在諮商中兩人的關係,進行直接而開放的討論,有助於澄清兩人的諮商關係,讓當事人更有參與感。
4.自我揭露:指諮商員在必要情況下,適當的將自己的感覺.經驗和行為與當事人分享,以增進當事人對自己經驗及行為後果的了解。
解釋比較是針對具體的事件、事情
澄清則牽涉到價值觀、個人看法等比較主觀的感受情緒
相較下 澄清包含的範圍比較廣亦能較完整
資料來源:鄭玉英,民84
(一)澄清(clarification):對當事人的言談與思考不夠清楚明確之處,諮商員以彈性的語氣,將其所說的或想說的零碎資料連貫起來,或將其模糊而表達不清的想法與感覺說出來。換句話說,即導師針對學生的情緒,如同照鏡子一般,如果導師所反映的與學生情緒不符,可由學生接著的敍述或表情了解。反映的重點在學生的情緒層面,內容正確即可。
1.在諮商過程中,針對當事人有表達不清楚或暖味不清的地方,輔導員可請其提出比較明確的說明,或說出自己的理解,並請當事人核對是否正確。
2.藉由團體領導者與成員之間的問答過程,使成員自由完整的表達意見,並對個人情況進一步的探索。
舉例:導師問:「似乎最近發生了許多事,讓你覺得很煩?」
倘若回饋錯誤,學生會加以說明,達到澄清的作用。
(二)解釋(interpretation):
定義
指助人者把個案陳述或承認的內容,在避免過度分析和標籤化個案狀況的前提下,提供一個新的架構,讓個案用新的角度看待自己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以某些理論為依據,試著去分析、描述當事人的思想、感覺和行為,協助他從一些新的角度去了解事情的意義,進而發覺問題的癥結。
解釋有以下四種類型:
1.讓看起來獨立的陳述或事件之間有所關聯
2.點出個案行為、想法及感覺的主題或形態
3.讓防衛、抗拒及移情明朗化
4. 提供新的架構,讓個案瞭解自己的行為、想法、感覺及問題。
舉例:「就因為不喜歡過去的自己,所以想把現在的自己塑造成完全不一樣的典型。」
7.藉由團體領導者與成員之間的問答過程,使成員自由的、完整的表達,並對個人情況 進一步評量、探索,這是初層次領導技巧中的何種技巧? (A)支持技巧 (B)同理心技巧(C)澄清技巧 (D)反映技巧 (97兒童發展與輔導)
(C)
澄清:對於當事人描述不清楚時,提出自己的理解與之核對是否正確。
解釋:對當事人想法、感受、行為做出專業說明、助其以不同角度看發現自己行為模式困擾之因,增進自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