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據《教師法》規定,下列哪一位教師,學校是無法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
(A)王老師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B)林老師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C)洪老師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D)游老師被檢舉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但未經有
關機關查證屬實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教育基本法 第14條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
未解鎖
除了教師法第14條,也要看第21條喔!!...
未解鎖
第 14 條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