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_教師聯合甄選試題:特教身障科#127257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55. 對於上課同學出現輕微的干擾或分心行為,授課教師應該先忽視,採區分性增強其他專心聽講寫筆記的同學,其主要理由為何? (A)避免對於干擾行為產生錯誤增強 (B)教師上課不應注意學生負面行為 (C)老師不能採用處罰或其他嫌惡策略 (D)避免處理過程中節外生枝,而影響上課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