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意義學習論
(A)Bruner
(B)Ausubel
(C)Gagne蓋聶
(D)Pia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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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1), B(2765), C(93), D(15), E(0) #30249
統計: A(151), B(2765), C(93), D(15), E(0) #30249
詳解 (共 3 筆)
#81287
意義學習論
一.代表人物 : 美國 奧蘇貝爾Ausubel
二.理論概要 :
1.有意義學習 : 只要產生於在學生的先備知識基礎上,教他學習新的知識;亦即只有配合學生能力與經驗教學,學生們才會產生有意義的學習。
2.Ausbel將人的概念視為一個層次性的結構 :
(1)要領概念 : 代表個人對事物的整體認識可持久不忘,即是人的先備知識。
(2)附屬概念 : 代表個人對事物特徵的細部記憶。
3.前導組織 : 要領概念具有同化新概念的功用,在學習新知識之前,如先將新知識中的主要概念提出來,使之與學生既有的要領概念相結合,自將有助學習。
4.教學模式 : "講解式教學","陳述式教學"
(1)提供前導組織。
(2)呈現學習材料。
5.講解教材應遵守下列三原則;
(1)漸進分化
(2)統整調合
(3)產生意義學習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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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6
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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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54
感謝2樓 好記憶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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