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說明五項幼兒園作息規劃的原則。
1.點心和午餐要間隔個2小時
2.吃完飯後要間隔30分鐘才午休
3.幼幼班午休不超過2小時
4.小班到大班午休不超過1.5小時
5.大肌肉活動每日30分鐘不含暖身前及暖身後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 7 條
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
幼兒園應視幼兒身體發展需求提供其點心,對於上、下午均參與教保活動課程之幼兒,應提供其午餐,並安排午睡時間。
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
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並應安排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
第 8 條
幼兒園每日應提供幼兒三十分鐘以上之大肌肉活動時間,活動前、後應安排暖身及緩和活動。
第 13 條
幼兒園實施教保活動課程,應依下列規定為之:
一、以統整方式實施,建立活動間之連貫性,不得採分科方式進行。
二、以自行發展為原則,並應自幼兒生活經驗及在地生活環境中選材。
三、協助幼兒探索生活環境,認同本土、認識並欣賞社會多元文化及語言,並保障幼兒學習國家語言之機會。
四、有進行外語教學之必要者,應以部分時間融入教保活動課程,並符合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不得以全部時間為之,或以部分時間採非融入方式進行教保活動。
五、落實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品德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
六、訂定行事曆、作息計畫及課程計畫。
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八、有選用輔助教材之必要時,其內容應符合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之精神。
九、不得進行以精熟為目的之讀、寫、算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