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8. 依法規規定,下列有關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設置,何者正確?
(A) 其召集人應由校長兼任
(B) 委員應有資優學生家長
(C) 委員人數不可少於十人
(D) 每學年應召開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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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19), B(278), C(424), D(299), E(36) #1794973

詳解 (共 10 筆)

#2836179
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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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55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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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7643
根據法規的規定,"一定要有身障學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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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012

(B) 委員應有資優學生家長 ~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

(C) 委員人數不可少於十人~ 委員13人至21人

(D) 每學年應召開一次會議~ 每學期應召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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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3868
請問B哪裡錯?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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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28
我們學校再開特推會時的確資優跟身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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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4610
原本題目:18. 依法規規定,下列有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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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4609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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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698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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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2346

釋疑後答案應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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