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吳老師查詢十二年國教數學領綱,找到「R-5-1 三步驟問題併式」此學習內容條目。請問這是屬於安德森(L. Anderson)與克拉斯霍
爾(D. Krathwohl)(2001)教育目標分類「知識向度」中的哪一項?
(A)事實知識(factual knowledge)
(B)概念知識(conceptual knowledge)
(C)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
(D)後設認知知識(metacognitive knowledge)
統計: A(344), B(1689), C(8277), D(588), E(0) #2026200
詳解 (共 10 筆)
安德遜(Anderson)將語文知識分為兩類,一為陳述性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指有關事實性或資料性知識;另一為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指按一定程序理解操作從而獲致結果的知識。
(1)安德生(Anderson),將知識表徵的「語文知識」分為兩類
(1-1)陳述性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外顯知識,能表達出來的知識,know what
(1-2)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內隱知識,能自動化實踐的知識,know how
(2)帕爾斯(Paris)&克羅斯(Cross),將後設認知中的「自我知識評估」分為三類
(2-1)陳述性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
→(a)語意記憶(一般性事實) (b)情節記憶(自傳式記憶)
(2-2)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
(2-3)條件性知識(conditional knowledge):靈活運用與學以致用
(3)安德生(Anderson),將布魯姆(Bloom)認知領域教學目標中的「知識」獨立出並分為四類
(3-1)事實知識(Factual Knowledge):解決問題必須知道的基本元素
→(a)術語知識 (b)特定細節及元素知識
(3-2)概念知識(Conceptual Knowledge):由繁化簡取其共同分類而成的知識
→(a)分類與類別知識 (b)理論/模式/結構的知識 (c)原理和原則的知識
(3-3)程序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知道如何做某事的知識
→(a)專門技能和演算知識 (b)專門技術和方法知識 (c)運用規準的知識
(3-4)後設認知知識(Metacognitive Knowledge):對知識認知和覺察的能力
→(a)策略知識(Strategic knowledge):知術的知識
→(b)認知任務知識:知事的知識,即情境知識
→(c)自我知識:知人的知識
(4)梅伊爾(Mayer),蓋聶(Gagne)+安德生(Anderson),將知識分為三類:
(4-1)語意知識(Semantic Knowledge):陳述性知識,蓋聶(Gagne)的語文知識
(4-2)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蓋聶(Gagne)的心智技能
(4-3)策略式知識(Strategic knowledge):條件性知識,蓋聶(Gagne)的認知策略

布魯姆(Bloom)等人在1960年提出認知領域(Cognitive Domain)的教育目標分類表,將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的類別,由最簡單到最複雜,由具體到抽象,排成六個層次,依序為知識(Knowledge)、理解(Comprehension)、應用(Application)、分析(Analysis)、綜合(Synthesis)與評鑑(Evaluation),每一個較簡單的類別都是想掌握下一個較複雜的類別的先決條件。
修訂重點
為了因應時代教育理論的演進,布魯姆教育分類法也在2001年出刊修訂版,主要的改變有如下:
一、修訂版將知識獨立為一向度,與認知歷程(Cognitive Process)形成二維向度。並將舊版的理解和綜合改為動詞詞態的了解(Understand)和創作(Create)。
二、原本認知歷程主要類別為名詞詞態,修訂版將其改變為動詞詞態,與知識類別的名詞相對應,以符合建立目標時所形成的動詞—名詞關係(verb-noun relationship)。
三、修訂版將認知歷程向度的各類別排列不同於舊版強調的累積性階層(cumulative hierarchy),而成漸增複雜性階層(increasing complexity hierarchy),允許類別之間相互重疊。
四、修訂版更強調次類別的應用。
修訂版的分類
修訂版布魯姆的教育目標分類法先依知識向度和認知歷程向度,形成一個二維矩陣後,再進行教育目標的分析。
一、知識向度(Knowledge Dimension)
認知領域教育目標分類法修訂版將舊版的知識層次獨立出來,自成一個向度。知識向度屬名詞詞態,以學習內容為主,目的在協助教師區分教什麼,並延續跨領域的觀念,將知識區分成四類:
(一)事實知識(Factual Knowledge):指學生應了解的術語,或是學生想進行問題解決時必須知道的基本要素。包括:1.術語知識。2.特定細節及元素知識。
(二)概念知識(Conceptual Knowledge):乃從較複雜、較大的基本元素間,抽取共同屬性,予以分類形成的知識。包括:1.分類和類別知識。2.原理和原則的知識。3.理論/模式/結構的知識。
(三)程序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指知道如何做某事的知識;通常是一系列或有步驟的流程,以及決定何時運用不同程序的規準。包括:1.特定學科的技能和演算知識。2.特定學科的技術和方法知識。3.運用規準的知識。
(四)後設認知知識(Metacognitive Knowledge):指一般對認知的認知以及對自我知識的認知和覺察;含認知知識、監控、控制、調整認知。包括:1.策略知識。2.認知任務知識(包括脈絡和情境的知識)。3.自我知識(self knowledge)。
二、認知歷程向度(Cognitive Process Dimension)
認知歷程向度由原來單一向度的分類表轉化而來,除了另立知識向度,原有類別名稱的名詞特性也轉換成動詞,以強調認知歷程的漸增複雜性階層概念,目的促進學生保留和遷移所得的知識。此向度分成六大類(Anderson、Krathwohl、Airasian、Cruikshank、Mayer、Pintrich、Raths和Wittrock在2001年修訂),其中記憶與學習保留(retention)有關,其餘五者和學習遷移(transfer)有關。
(一)記憶(Remember):是從長期記憶中提取相關知識。 包括:1.再認。2.回憶。
(二)了解(Understand):從教學訊息中創造意義;建立所學新知識與舊經驗的連結。 包括:1.詮釋。2.舉例。3.分類。4.摘要。5.推論。6.比較。7.解釋。
(三)應用(Apply):牽涉使用程序(步驟)來執行作業或解決問題,與程序知識緊密結合。 包括:1.執行。2.實行。
(四)分析(Analyze):牽涉分解材料成局部,指出局部之間與對整體結構的關聯。 包括:1.辨別。2.組織。3.歸因。
(五)評鑑(Evaluate):根據規準(criteria)和標準(standards)作判斷。 包括:1.檢查。2.評論。
(六)創造(Create):涉及將各個元素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且具功能的整體。 包括:1.產生。2.計畫。3.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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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www.intel.com.tw/content/dam/www/program/education/apac/tw/zh/documents/project-design/skills/thinking-frameworks-bloom.pdf
我是用寫數學雙向細目表時的依據,「三步驟問題併式」就是屬於「程序性知識」(程序執行:多步驟四則運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