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意為家長和導師對學生懲處的觀點不一,導師可以參考如下五項進行處理: 〈一〉親師溝通 導師可先將學生犯錯過程告知家長,說明懲處標準。 〈二〉改過銷過的方式 與學生進行溝通,告知學生改過銷過的方式,讓學生經由愛校服務銷過。 〈三〉諮詢學務處 由學務處溝通之後判斷是否更改懲處,改由學務處處理作弊事件。 〈四〉達成決不再犯協議 與學生達成決不再犯之協議,視其悔意改為較小之懲處。 〈五〉開個案會議 由教訓輔三室主任、輔導老師、導師、家長進行開會,討論是否懲處過當。
首先導師應 1.分別向校方及同學確認說法,釐清事情經過。 2.以三明治技術向家長說明原委: (1)先說明傅同學平日在校的好表現 (2)說明本事件的來龍去脈,釐清誤會之處,以及校方處理此事件的態度 (3)說明將採取的作法,並詢問家長意見,尋求雙方共識。 3.作法:由於本次事件學生真的有過錯,因此向家長說明仍會依照校方懲處,但是未來會提供傅同學銷過的機會。 導師可以參考如下五項進行處理: 〈一〉導師可先將學生犯錯過程告知家長,親師溝通, 說明懲處標準。 〈二〉改過銷過的方式 與學生進行溝通,告知學生改過銷過的方式,讓學生經由愛校服務銷過。 〈三〉諮詢學務處 由學務處溝通之後判斷是否更改懲處,改由學務處處理作弊事件。 〈四〉達成決不再犯協議 與學生達成決不再犯之協議,視其悔意改為較小之懲處。 〈五〉開個案會議 由教訓輔三室主任、輔導老師、導師、家長進行開會,討論是否懲處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