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提高教育補助(如發行教育券),促進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教育選擇權上的實質平等。普及學習扶助資源,幫助低收入家庭子女不因資源匱乏,而缺少課後輔導資源,而面臨夏季失落問題。
(2)教師:確實記錄A、B卡,並積極協助通知、辦理低收入戶補助事宜。在教學上提供學生成功經驗,提升其自我效能。
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提高其教育成就,政府與教師可實施的可行策略如下:
一、政府:
(一)給予財政支援:例如減免學雜費、提供獎助學金等。
(二)給予社會福利支援:如課後照顧機構、輔導諮商等。
二、教師:
(一)提供適性教學及課業輔導,正向鼓勵學生以學習改變自己的未來。
(二)提供學習扶助,讓學生達到一定的能力,以面對未來升學及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