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理斯(A. Ellis)的理情理論架構中之 A-B-C 內涵列於下:
A-Activating event 觸發事件或經驗
B-Belief 信念,在此特指非理性信念
C-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Consequence 情緒後果或行為結果
以小芬為例,觸發事件為與同學爭執,題目未提及小芬的非理性信念,但憤怒、悲傷等負面情緒應為其情緒後果。 艾理斯(A. Ellis)的理情理論中也提及,透過駁斥(Dispute,D)個案之非理性信念,在個案身上會產生效果(Effect,E),爾後會有新的感受(new Feeling,F),因此理情理論又被稱為ABCDEF理論,依此可以提出兩個具體輔導方法:
一、與小芬面質:小芬的非理性信念可能為「同學故意與自己為敵」,駁斥小芬的非理性信念是首要輔導作法。
二、協助建立新的行為模式:教導小芬適當的溝通方式,使得小芬若再與同學爭執時,不會再有相同的非理性信念。
理情治療法 提倡者艾里斯 :.採用邏輯思辯及理性分析法,改變造成當事人情緒困擾的非理性觀念 A:是既存事實.事件或一個人行為或態度 B:個人信念體系 C情緒及行為的結果或一個人的反應 D:駁斥指導員,協助當事人對抗不合理信念 E:效果 一.認知行為治療法 提倡者 : 貝克 強調蘇格拉底式對話(最常用在夏楚治療) 二.梅晨堡的認知行為治療: 1.自我教導訓練:認知重建形式主要再改變當事人的自我語言 2.壓力免疫訓練: 教育階段 演練階段 應用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