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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2年 - 11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_特殊教育學校(班):教育理念與實務#114992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特殊教育◆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特殊教育教育原理與制度)
年份:112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閱讀下文後,回答 4-6 題。
       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自二十世紀以來已成為教育的焦點議題之一,其精神與 2006 年聯合國通過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不謀而合,該公約第 24 條 內容提到「締約國應確保於各級教育實行融合教育制度及終身學習,朝向充分開發人 之潛力、尊嚴與自我價值,並加強對人權、基本自由及人之多元性之尊重。」但在學校 施行融合教育時,常會面臨以下的現象:針對特殊需求的學生,有的學生會說:「老師, 他好奇怪!怎麼跟我們不一樣?」也有家長會問:「為什麼我的孩子要包容他?」

申論題內容

4.說明何謂融合教育(3 分)?為什麼推行融合教育政策可以達到《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尊重多元性的目標(3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m

融合教育為使普通學生與特殊教育學生於同一個教室中一同學習,教師透過多層次教學、課程調整的方式,使每一位學生於班級中能夠滿足個別需求進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