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宇軒今年剛上幼稚園,開始學習寫字及使用數字,請問宇軒所習得的這些 能力,如果以美國學者蓋聶(Robert M. Gagné)(1985)在《學習的條件》一書中, 提出五項學習結果所形成學生能力的分類而言,屬於以下哪一項?
(A) 認知策略(cognitive strategies)
(B) 語言訊息(verbal information)
(C) 智力技能(intellectual skills)
(D) 動作技能(motor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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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1), B(354), C(407), D(151), E(0) #3267359

詳解 (共 6 筆)

#6367396
蓋聶(Gagné)學習理論
1.認知策略 管理學習過程的內在技能,如編碼、組織知識、記憶、注意力、檢索、思考策略等。 特點:屬於個人自我管理技能,需要較長時間發展,沒有特定的可觀察教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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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語文知識 表達觀念、事實、事件的陳述性知識。
 (1)名稱學習:將語文反應(如專有名詞)與物體或物群連結。
 (2)事實學習:以口頭或其他方式表達已命名物體或事實間的關係。
 (3)有組織的知識學習:組織已知知識,並將新知識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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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態度 影響學習者選擇行為的內在狀態,包含認知、情感、行為三成分。 表現:在有多個選項的情況下,態度會影響學習者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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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心智技能 學習使用符號(如語文、數字)來完成某事的程序性知識。
 (1)辨別學習(如紅燈停綠燈行)
 (2)概念學習(如麻雀比企鵝更是典型的鳥)
 (3)原理原則學習(如安培右手定則)
(4)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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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動作技能 肌肉活動時展現的迅速、準確、力量、平衡。
 (1)知覺痕跡:個體對動作正確與否的內在滿意度回饋。
 (2)結果知悉:動作後得到的外在結果回饋,正確→繼續、錯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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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www.threads.net/@nimble_0927/post/C7vgURXSR-C?hl=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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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1206
蓋聶(Gagne)分為五種學習結果(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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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聶口訣系列~~ㄧ、教學結果(5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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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8320
類別 定義 具體例子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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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1630

在蓋聶(Gagné)1985年《學習的條件》理論中,他將學習結果分為五大類:

  1. 語言訊息 (Verbal Information)
    → 指能夠記住或表達事實性知識,例如背誦、陳述。

  2. 智力技能 (Intellectual Skills)
    → 指能夠運用符號、概念、規則,進行辨識、分類、操作、推理等技能。
    ? 學寫字、認識數字並使用它們,就是一種運用符號、規則的認知過程,因此屬於智力技能。

  3. 認知策略 (Cognitive Strategies)
    → 指管理自己學習的技巧,例如選擇適當的方法記憶、解題、閱讀理解的方法。(比較像是學習如何學習)

  4. 動作技能 (Motor Skills)
    → 指具體的身體運動技能,例如打字、騎腳踏車、書法中的手部流暢運作。注意!雖然「寫字」需要動作,但「學會書寫字的知識與方法」本質上是智力技能,不是單純的動作技能。

  5. 態度 (Attitude)
    → 指影響行為選擇的內在傾向,如學習動機、對事物的興趣。

✅ 這題小心混淆:

  • 寫字的動作流暢性」屬於動作技能

  • 但「認得字、知道怎麼寫字、使用數字」屬於智力技能(C)。

所以答案是 (C) 智力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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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760

為什麼不是「語言訊息」?

我們再來仔細看看「語言訊息」和「智力技能」的區別,特別是在宇軒學習寫字和使用數字這個例子中:

  • 語言訊息 (Verbal Information)

    • 這指的是陳述性知識,也就是「知道是什麼」、「知道事實」。
    • 例如:宇軒能說出「這是數字一」、「蘋果是紅色的」、「火車是交通工具」等。
    • 它偏向記憶和再現資訊,回答「是什麼?」的問題。
  • 智力技能 (Intellectual Skills)

    • 這指的是程序性知識,也就是「知道如何做」、「如何解決問題」。
    • 它涉及運用規則、概念、符號來執行某項任務或完成某個過程。
    • 寫字:不只是知道「這個字叫什麼」,更重要的是如何依循筆順和結構把字寫出來,這是一個依循規則的過程。
    • 使用數字:不只是知道「這個符號叫二」,更重要的是如何數數、計算、比較大小,這些都是運用數字規則來完成任務的能力。

例子比較:

如果宇軒只是在背誦數字的名稱(例如:一、二、三、四),那會是語言訊息。但題目說的是「學習寫字」和「使用數字」,這表示他需要掌握寫字的筆順、結構,以及運用數字進行運算或計數的方法和規則。這些都是需要應用心智過程去「」出來的能力。

因此,「寫字」和「使用數字」更多地關乎程序性的「如何做」,而非單純陳述性的「是什麼」。這就是為什麼它屬於「智力技能」,而非「語言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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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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