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張老師以瓊斯(F. Jones)「喜好活動時間」(preferred activity time, PAT)的班級經營策略, 使學生形成特定信念與培養合作行為。下列何者是較正確的運用方式?
(A)學生在喜好活動時間內,給予明確的學習內容與期望
(B)學生在喜好活動時間內,教師使用邏輯後果代替處罰
(C)計算學生違規時間,用以扣除學生已獲得的獎勵時間
(D)學生表現良好的時間比預期多時,給予飲料加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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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14), B(1253), C(5547), D(346), E(0) #1964211

詳解 (共 10 筆)

#3237314

<班級經營--理論與實務>作者:吳明隆p.428

參、建立合作學習型態 

合作學習的型態就是團體焦點。瓊斯認為內在的激勵才能促使學生獲得特定信念與展現合作行為,此種內在的體制,瓊斯把它稱之為「喜好的活動時間(PAT)」。


喜好的活動時間(PAT)就是指不同的活動或殊榮。

(1)如學生出現不當行為時,教師可用手錶、碼錶、計時器記錄學生違規時間,以扣除學生所獲得的獎勵時間。

(2)如學生迅速將教室打掃乾淨,按時回到座位或表現老師許可的行為,學生們可獲得特殊的獎勵。

 

瓊斯認為教師給予學生時間應遵循祖母規則(Grandma's Rule),祖母規則明確規定小孩還沒有吃完青菜就不能給他們甜點--要求學生負起責任。

學生要做完自己該做的事情,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也就是說,如果學生沒有表現出教師所要求的期望行為,就不能給學生獎勵或激勵,在學生正向的行為表現上,教師一定要有所堅持不能心軟,尤其不能本末倒置,先給予學生獎勵,然後才要求希望學生表現教師期望的行為。

瓊斯認為教室中「最喜愛活動的時間」的機會是課程與課程變換之間,此時間內學生若能在正確的地點、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情,可以減少課堂問題。教師為了讓學生學習時間管理,必須教導學生為行為負責,及培養合作習慣,責任訓練一開始,教師把時間當作禮物(增強物),學生越能利用時間,則越能管理自己,教師就越不需要管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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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7752

Jones認為,學生負責行為的展現必須達到三條件:
1.他們擁有一項他們所需負責的資源。
2.他們對於該項資源的使用具有控制權。
3.他們必須承擔資源使用的結果。
Jones所謂的資源是指時間,他發展了一項〔喜愛的活動時間〕(PAT)系統,將時間視為增強物。(獎勵是多給學生PAT,懲罰是少給學生PAT)。
教師給予學生時間應該遵循〔老祖母原則〕,學生如果沒有表現出教師所要求的內容就不給他們獎賞或激勵。

Fredric Jones提出正向的班級經營理論,主張不管學生的年級高低、階段發展、或個體差異,可以透過正向的行為倡導,來協助教師處理學生行為問題。
多數的行為問題是比較輕度的或是具少許的破壞性,學生約有45%~55%的時間未能投注在學習活動中;80%的違規行為是「與鄰座同學交談」,只有15%的違紀行為是真正離開過座位;班級中會有25%~33%的學生無所事事。
95%的教室常規問題可歸結兩種最普遍的形式:打發時間、學習後的休息

班級經營四項基本技巧
1.班級結構
  發展班級結構,包括班級常規、物理環境
2.肢體語言
  運用肢體語言來限制活動,如:身體貼近、保持鎮靜、目光注視、姿勢等等
3.責任訓練
  培養學生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使學生分工合作
4.支持系統
  為紀律管理提供負面制裁,這類系統包括班級、學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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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821

【正向班級經營理論】瓊斯(F. Jones)

(1)正向班級經營是以師生的合作為核心,培養學生對其行為負責,並且為教師提供特定的管理行為。

(2)Jones所謂的資源是指時間,他發展了一項〔喜愛的活動時間〕(PAT)系統,將時間視為增強物。(獎勵是多給學生PAT,懲罰是少給學生PAT)。

(3)強調為自己的學習負責。負責的展現要達成3條件

1.擁有資源

2.有資源的控制權。

3.承擔資源使用的結果。

 

(A)學生在喜好活動時間內,給予明確的學習內容與期望  (應該是自主安排吧?不確定) 

瓊斯主張責任訓練旨在培養學習者他們本身的學習行為負責

(B)學生在喜好活動時間內,教師使用邏輯後果 (減少PAT)代替處罰  --->同(C)

(C)計算學生違規時間,用以扣除學生已獲得的獎勵時間  

(D)學生表現良好的時間比預期多時,給予飲料 (給予PAT) 加以增強

 (A)選項不太確定修正是否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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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9589
(B)學生在喜好活動時間內,教師使用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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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3091

喜好活動時間(preferred activity time, PAT),瓊斯(F. Jones)

<班級經營--理論與實務>作者:吳明隆p.428

合作學習的型態就是團體焦點。瓊斯(F. Jones)認為內在的激勵才能促使學生獲得特定信念與展現合作行為,此種內在的體制,瓊斯把它稱之為「喜好的活動時間(PAT)」。

喜好的活動時間(PAT)就是指不同的活動或殊榮。

(1)如學生出現不當行為時,教師可用手錶、碼錶、計時器記錄學生違規時間,以扣除學生所獲得的獎勵時間。

(2)如學生迅速將教室打掃乾淨,按時回到座位或表現老師許可的行為,學生們可獲得特殊的獎勵。

瓊斯認為教師給予學生時間應遵循老祖母法則(Grandma's Rule),老祖母法則明確規定小孩還沒有吃完青菜,就不能給他們甜點,要求學生負起責任。學生要做完自己該做的事情,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也就是說,如果學生沒有表現出教師所要求的期望行為,就不能給學生獎勵或激勵,在學生正向的行為表現上,教師一定要有所堅持不能心軟,尤其不能本末倒置,先給予學生獎勵,然後才要求希望學生表現教師期望的行為。

瓊斯認為教室中「最喜愛活動的時間(PAT)」的機會是課程與課程變換之間,此時間內學生若能在正確的地點、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情,可以減少課堂問題。教師為了讓學生學習時間管理,必須教導學生為行為負責,及培養合作習慣,責任訓練一開始,教師把時間當作禮物(增強物),學生越能利用時間,則越能管理自己,教師就越不需要管理他們。


選項C,計算學生違規時間,用以扣除學生已獲得的獎勵時間 

學生沒有表現出教師所要求的期望行為,就不能給學生獎勵或激勵,甚至扣除其獎勵時間


選項A,學生在喜好活動時間內,給予明確的學習內容與期望 

選項B,學生在喜好活動時間內,教師使用邏輯後果代替處罰 

選項D,學生表現良好的時間比預期多時,給予飲料加以增強 

選項ABD,不符合其定義。學生愈能管理自己,教師越不需要管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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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6077

 

一、Jones所謂的資源是指時間,他發展了一項〔喜愛的活動時間〕(PAT)系統,將時間視為增強物。(獎勵是多給學生PAT,懲罰是少給學生PAT)。

二、教師給予學生時間應該遵循〔老祖母原則〕,學生如果沒有表現出教師所要求的內容就不給他們獎賞或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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