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A 死亡留有一筆建地(下稱系爭土地),由其子甲、乙、丙及丁四人共同繼承,其
應繼分為:甲 3/4,乙、丙及丁合計 1/4 。甲、乙、丙及丁四人訂有分管契約,甲並以
其土地出租予戊,戊於其上建屋,問:(25 分)
⑴甲得否單獨申請系爭土地之公同共有登記以及請求辦理分割?
詳解 (共 1 筆)
Shilo Wu
詳解 #5199108
甲得單獨申請土地之公同共有登記:(1)土...
(共 36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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